当前关于劳务实名制管理,主要关注点和出发点集中于实名制的手段,如闸机、门禁、一卡通、人脸识别、指纹识别、互联网等措施,期望通过信息化手段和“互联网+”思维,对传统的纸质考勤表、工资单等进行升级,从而实现劳务实名制管理。但这些措施治标不治本,施工现场劳务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实际上,应系统性地看待劳务实名制管理,通过制度和机制创新,改变“多层”、“多级”的管理现状,打破现有既得利益者的阻力,通过重构分配机制,调动班组长和劳务作业人员的积极性,变现有的“要我做”为“我要做”,助推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全面落地。具体可采用以下六项对策:
对策一:
推动劳务用工制度改革
走专业化班组发展道路
undefined一方面,鼓励有一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专业作业企业,专业从事建筑劳务作业。专业化班组是当前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的方向之一,可以有效减少管理层级,由总承包企业直接对承包班组进行发包、实施管理、建立实名制资料。专业化班组可以从人员技能培训开始引入实名制,对于培训考核合格的允许进入作业班组,建立实名制台账。班组长直接对接总承包管理,有助于总承包企业摸清现场人员情况,及时掌握人员增减信息,更有助于总分包双方降低管理成本,使总承包有限的人工费支出用到劳务作业人员身上,增加劳务作业人员的实际收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对于实名制管理的拥护。
undefined另一方面,鼓励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招用自有工人,组建产业化工人队伍。培养产业化工作队伍需要企业对劳务作业人员一视同仁,建立和完善其社会保险缴费制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样自然能扫清劳务企业存在的顾虑,按照自有人员的模式落实实名制相关工作。专业承包企业应走在前面,培养符合自身专业施工需要的自有工人,形成稳定的施工力量,实名制自然得到落实。
陕西劳务总承包
对策二:
全面推进精细化劳务发包计价模式
摒弃粗放式劳务发包方式
在当前总分包两层分离的模式下,总承包企业在使用整建制劳务队伍时,应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计价方式发包。由总承包企业依据施工图纸,编制出工程劳务作业项目名称、部位和工作量报价书,对劳务费中涉及的辅助材料费、小型机具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税金等内容按费率统一取费,劳务企业仅对清单中各项劳务作业的人工费单价进行报价,提前锁定项目人工费支出。选择劳务队伍前,总承包企业也应依据工程量清单,测算出标底价格,比选合理低价中标,明晰劳务队伍利润预期。对于图纸不齐、“三边”工程等特殊项目,采取清单单价、工种工日单价或综合工日单价的计价方式选择队伍,对于辅助材料费、小型机具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税金等内容仍按费率统一取费。
通过总承包企业前期的精细测算,将劳务队伍的利润置于“阳光”下,提前打消劳务队伍谋取差价的私心,为劳务队伍提供真实的实名制资料打下思想基础。严格控制或尽量不使用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固定合同价款等粗放型报价方式,实践证明,“平米包干”、“单价包死”等模式,是滋生劳务纠纷、结算争议的温床,也是施工队长和劳务企业抵制实名制的重要原因。
对策三:
加强劳务过程结算管理
及时发现人工费兑付风险
劳务实名制管理的一个重要内涵是按月支付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不论由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还是由劳务企业发放到工人手中,都应执行先结算、后发放的原则,否则可能出现发放工资额大于结算额的情况,引发劳务纠纷隐患。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劳务费的月结月清机制,加强总分包、队伍和班组的过程结算管理,为实名制发放提供依据。总分包要根据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等实际情况,按照劳务合同约定,核对完成工作量和对应单价,编制量、价清单,形成过程结算书;队伍和班组之间要依据每一阶段的任务书、完成情况、班组协议单价等,及时进行结算确认。
脱离结算的实名制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各责任方尤其要加强对建筑业普遍存在、频繁发生的洽商变更用工、零星用工、停工、窝工、抢工等情况的结算管理,出台符合自身特点的具体措施,严格控制这部分用工结算的时效性。施工过程中,总分包双方可按月度或节点,单体工程分楼层、群体工程分栋号进行结算确认,队伍和班组之间按班组协议规定进行结算确认。通过及时结算,与实名制资料中工人工资发放总额进行对比,如发现劳务队伍结算额明显小于工资支付额时,总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要主动介入寻找原因。如果是因为有未结算确认的劳务作业内容,导致结算额较小的,应及时进行结算确认;如果是劳务队伍管理不善出现人工费入不敷出导致亏损,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完成后,劳务队伍应及时提交结算资料,总承包企业要及时进行审核,完成劳务合同的最终结算,安排劳务费支付。
陕西建筑工程
对策四:
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为按月足额发放创造条件
实名制管理要求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还需要克服当前行业内垫资施工、工程进度款不到位、过程结算不及时、支付比例不高、洽商变更索赔难等问题。这需要总承包、分包企业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从制度保障上,在分包合同中必须约定劳务费支付周期、支付比例以及延期支付处理规定,在工人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的具体日期,不得推迟支付工资。从资金保障上,总承包企业应坚持设立劳务费预留帐户,按所属项目逐一预留,预留标准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测算。劳务分包企业要未雨绸缪,提前准备,利用好现有的各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争取商业银行授信等各种金融工具,储备人工费兑付资金,提升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为实名制按月足额支付提供资金保障。
对策五:
加大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
打击力度,减少多级承包
住建部印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属于违法分包,要求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进行调查、认定,予以行政处罚。在住建部开展的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将准确认定各类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检查、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列为重点工作任务,将“两包一靠”列为打击目标。
笔者认为,总承包企业要准确找准自身定位,既是责任主体,也是监督主体,要发挥好身处一线了解情况的优势,准确掌握施工现场劳务队伍和班组管理情况。一旦发现劳务队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立即书面通知劳务企业,由劳务企业组织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要采取后续处理措施,必要时及时清退场。发现劳务队伍内部存在多层承包的,要及时提出改进建议,由劳务队伍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去多层次承包,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控力度。对于性质恶劣的劳务企业和队伍,要及时举报,提请政府主管部门介入,查处违法行为。总承包企业切忌“投鼠忌器”,忘记自身监督责任,发现违规不追究或与劳务队伍共同造假,否则将导致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对策六:
引入信息化手段
提高实名制管理效率
引入信息化手段,将劳务作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劳动合同书编号、岗位技能证书号等信息进行记录,运用闸机、刷卡等工具提高考勤精准度,采用工资卡发放工资,能有效提高管理效率。但需要注意处理好三个问题:
一是数据的互通互联。同一名劳务作业人员的信息如何在不同地域、不同项目之间实现共享,住建部正推行试点的全国建筑工人信息管理平台旨在破解这一问题,需要持续跟踪试点效果,及时修订流程升级程序,真正实现全国劳务作业人员一张卡。
二是实名制信息化增加的成本。信息化配套投入的硬件、软件所需费用,应由总承包企业承担,不转移到劳务企业和施工队伍,劳务作业人员直接享受便捷的服务和管理。
三是实名制信息化配套法规的完善。例如,福州市提出推广建筑劳务实名制和工资银行卡支付制度,制定了一系列配套鼓励措施,包括逐步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等,大大增强了劳务班组和劳务作业人员主动要求实名制做实的积极性,劳务作业人员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要求缴纳社会保险,成为实名制的源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