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陕西臻诚实业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陕西省建筑行业典范企业

至臻至善 • 至诚至信

全国咨询热线:
029-86369977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
029-86369977
全国售后热线:
029-86290920
邮箱:zcindustrial@163.com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保亿隆基中心7F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施工企业承包建筑劳务行为如何征收营业税?
作者:陕西臻诚实业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12/16     关注次数:     二维码分享

西安建筑工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务承包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93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将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项目的纯劳务部分分包给若干个施工企业,由该建筑安装企业提供施工技术、施工材料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劳务由施工企业的职工提供,施工企业按照其提供的工程量与该建筑安装企业统一结算价款。按照现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提供的施工劳务属于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因此,对其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陕西建筑劳务总包


相关案例
ONLINE SERVICES
客服热线
手机站二维码
手机站二维码